*府应出台地方性法规推行“全民义务扫雪制”
[导读]日前,长春市人大代表王浩然谈及长春市重要街路清雪工作时建议,应继续延用过去的好传统,推行“全民义务扫雪制”,同时由*府出台地方性法规,对于不清雪的单位给予处罚。
城市晚报讯
日前,长春市人大代表王浩然谈及长春市重要街路清雪工作时建议,应继续延用过去的好传统,推行
全民义务扫雪制
,同时由*府出台地方性法规,对于不清雪的单位给予处罚。
王浩然表示,近年来,实行清雪市场化以后,长春市区重要街路清雪工作完成得较好,基本做到重要街路积雪不过夜。今年冬天,连续几场大雪,虽然上万名环卫工人昼夜清扫,十分辛苦,任务繁重,许多商家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,默默支持清雪工作。但部分市区、街区、部分人行道的雪清不净、有死角,尤其是次干道更是雪满为患。因雪大路滑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屡屡发生,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。
那么,如何做到以雪为令、雪停即清?王浩然表示,有必要将传统的全民清雪方式与专业清雪方式结合,解决清雪的顽疾。他建议*府在机械清雪的基础上,继续延用过去的好传统,推行
全民义务扫雪制
。实行人工清雪、以雪为令、门前三包。无论大街小巷,所有产权单位(企事业单位、商户及居民个人),应在雪停规定时间内,把对应的人行步道清扫出来。
同时建议,应由*府出台地方性法规,处罚不清雪单位。制定详细管理办法,清雪时限,验收标准,奖惩措施等。相应管理部门进行督察。要求企业、单位在缴纳公共清雪费用的同时,要将门前雪清扫干净。法规应对既不参加清雪、又不交清雪费用的责任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,并采取强制措施,责成有关执法部门执行。而对承包清扫任务的清雪公司要建立有效的目标管理、检查、奖罚等规范化制度,促进小街路清理的完整性,快捷性,保证清雪质量。使用过融雪剂的路面上的积雪要及时运出,不允许移地放置,避免对街路,环境造成再次破坏和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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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晶
刘佳雪
/报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