恢复有线信号收50元
济南用户不解为何这么贵摘要:8月31日是2009年度缴纳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最后一天,省城的各大缴费点都排起了长队。了解到,如果用户当天不把一年的156元有线电视费缴清,将被中断电视信号,而如果再恢复信号,还需缴50元。
8月31日,济南市和平路一家有线电视缴费点内排起了长队。
舜讯
8月31日是2009年度缴纳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最后一天,省城的各大缴费点都排起了长队。了解到,如果用户当天不把一年的156元有线电视费缴清,将被中断电视信号,而如果再恢复信号,还需缴50元。
收费依据:三年前的一个文件
8月31日下午,在和平路上的济南有线电视缴费点采访了解到,2009年度济南市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从4月1日开始收取,收费截止日期为8月31日。逾期仍未缴纳收视维护费的用户,将依据《有线电视管理条例》,由济南市广播电视信息络中心稽查部予以停送有线电视信号。用户欠一年收视费的将注销用户档案,不再保留原用户的收看资格。
在现场,工作人员告诉,如果被停送有线电视信号,再想恢复信号仍需要缴费,恢复费按照每户50元收取。
尽管如此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感到不理解,“信号恢复费怎么会这么贵?”
收取这50元的依据在哪里?不少人对此产生疑问。了解到,2006年,济南市物价和财*部门曾专门下发济价费字(2006)25号文件。文件规定:“参照外地价格水平,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利益,确定你中心(有线电视)在办理用户申请移机或暂停后需要恢复信号业务时,迁移费按照每户100元收取,恢复费按照每户50元收取。”
律师说法:合法但不合理
山东方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旭峰认为,有线电视收取信号恢复费,虽然合法但不合理。用户收看有线电视,每月缴纳的是“收视维护费”。这已经包含了有线电视的设备维修等费用。如果再收取“恢复费”,就有重复收取之嫌。另外,从“恢复费”的本质而言,应该是用户不按时缴费所产生的违约金或者是滞纳金。用户每个月收看有线电视需缴费13元,而如果违约则需缴费50元,两方相比,违约金也有些过高。他建议,有线电视服务部门应和用户事先约定好违约金。
专家观点:50元是有点贵
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石绍宾认为,恢复信号确实需要人工成本,但是恢复费要交50元钱就有点贵。同时,随着技术的进步,有线电视复机业务可能只是在电脑上改变一个设置即可,这样可能大大降低成本,收费应该更低。